灵霓门站工程-配电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霓门站工程-配电房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瓯江口新区省天然气阀室东侧;工程概算:约53 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125kVA配电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在工程所在地的市域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具有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网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采取授权、委托、挂靠等合作形式的售后服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南郊街道洛河路18号C幢6楼)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9 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网站和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温州市府东路869号 | 地址:温州市鹿城南郊街道洛河路18号C幢6楼 |
联系人:南先生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话:0577-89502089/1895878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