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始建于1987年现隶属于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温州市唯一一家国有独资燃气经营企业
公司从起步、成长到壮大,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集管道燃气供应、开发和服务...
尊敬的客户:
1、根据普通地块(小区)的设计开发要求,目前我公司安装的气表为2.5方燃气表,仅能保证一台普通家用双眼灶(7千瓦)和燃气热水器(11升)的使用。如确实需要使用大功率燃气设备按照以下内容执行:
(一)居民客户家中所有燃气设备的增容业务,由我公司代客户向有资质的单位委托增容设计,设计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二)增容业务施工需要新建、扩建单元立管的,仍由客户自行或委托我公司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增容设计,设计费用由客户承担。
(三)以上增容施工业务产生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收取。
2、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等规范要求,暗室厨房、开放式厨房不得安装与使用管道燃气。(暗室厨房指:厨房没有对外自然通风的窗户,开放式厨房指:厨房和起居室(包括客厅)未加门隔断)。
3、若房屋涉及违章建筑,燃气管道不得安装在违章建筑范围内。
特此告知